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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书铭

张书铭(曾用名:张北铭),男,1970年3月9日出生,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“法官”,恶俗维基专案二审承办人。因其作恶多端成功克死自己亲生父母、妻离子散,故社会关系较为简单,为接受党国洗脑提供及其便利的条件。

家庭成员

母亲

姓名:柯淑来
人员状态:注销(死亡)

父亲

姓名:张培南
人员状态:注销(死亡)

女儿

姓名 张云舒
曾用名 张舒云
性别
民族 汉族
出生日期 1997年8月16日
公民身份号码 440902199708160021
住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西城路三街58号
联系电话 13692668899(注意:与亲娘手机号差1位)
QQ 916641465(鉴于其父所作所为十分恶劣,本编建议加速迫害,给其发车祸现场图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前后照片、茂名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命案现场勘验笔录及尸检图片,让张书铭也尝尝亲娃被迫害的感觉 :) )

劣迹斑斑

从张书铭当法官第一天起,其办案方式就为四不,即“不查证、不判断、不开庭”。所谓“不查证”即无视任何辩护方提交证据,无视任何辩护方提出的鉴定意见以及无视时间真相。所谓“不判断”即无视材料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,无条件拒绝辩方提供任何材料、无条件接受公诉方或一审法院提交的任何材料。所谓“不开庭”即为“书面裁判”,并不实际开庭。由于其“三不”作风,使其成为跪舔支那党国的狗腿子,作恶多端造成其父母年轻即双亡之报应,其本人更因怕遭物理打击而拒绝被告方律师家属的会面请求,实为下水道之老鼠一般。

知情人今日告诉本台,张钦瑞的父亲因此遭到二审法官张书铭的威胁,张书铭多次让张钦瑞的律师转告他:“如果继续喊冤,二审把张钦瑞写成主犯!谁敢喊冤谁家孩子都写成主犯。” 张书铭说到做到,二审裁定书第八十页,张钦瑞也被写成了主犯,刑期不变。

从涉及“法轮功”案件中即可看出其对待恶俗维基专案也采用了如上战略

姓名 张书铭
曾用名 张北铭
出生日期 1970年3月9日
性别
民族 汉族
住址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六路20号大院3号501房   
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福华路6号大院2号702房
公民身份号码 44090219700309001X
联系电话 13902513989   
17875889739
婚姻状况 离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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